

发布时间:2018-12-08 点击:
根据中国消防协会下发的《关于2018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》将于12月16日(星期日)举行2018年度第四次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职业名称等级
初、中级“建(构)筑物消防员”
二、参考人员范围
初级“建(构)筑物消防员”
1、经过“建(构)筑物消防员”初级职业技能培训,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。
2、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。
三、考试方式方法
闭卷考试,时间100分钟;百分制, 60分以上为合格。
四、考试时间地点
(一)考试时间:2018年12月16日
下午14:00——15:40。
(二)考试地点
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河开明中学
考点地址:淮安市水渡口大道126号。
交通路线:在淮安南或淮安西下高速后往清河新区方向。
五、注意事项要求
(一)考生要自带签字笔、2B签笔及橡皮应考,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。
(二)考生要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备查,未带者本次禁考。
(三)缺考者,考试成绩以零分计。
(四)考试作弊者,按照有关法律、规定严肃处理。
(五)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入场。
德安消防培训学校全体人员,预祝学员们取得好成绩,顺利拿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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